(1)電能質量分析儀測試諧波時,測量數據應滿足數理統(tǒng)計的要求。作為日常的巡回測試,應測量24h,兩次測量間隔不大于5min。對穩(wěn)態(tài)諧波源(如化工整流器、直流輸電換流站等),測量間隔和持續(xù)時間不做規(guī)定。
(2)電能質量分析儀在配電網測試時應特別注意由于10kV電壓互感器TV消諧電阻影響,可能使TV二次側測得的相電壓中諧波電壓(主要為3次)異常,造成錯誤的判斷。這時解決的辦法是,直接測量10kV所變380V側A、B、C三相電壓,或者改測10kVTV二次三相線電壓,或者斷開或短接消諧電阻與中性點的連接,再測量TV二次側的三相電壓。
(3)電能質量分析儀對測試時的安全問題,應高度重視。嚴禁電壓互感器TV二次側短路;嚴禁電流互感器TA二次側開路;測量信號盡可能在測量儀表回路或計量回路抽取。
(4)電能質量分析儀在分析諧波電流引起的諧波電壓時,應對供電變壓器接線方式給予充分重視。因為變壓器為靜止設備,當各繞組流過正序或負序電流時將產生相同的電磁現象,因而變壓器的負序阻抗和正序阻抗相等,等于變壓器的漏抗。但對于零序電流來說,將遇到不同的阻抗。一般來說,變壓器的零序阻抗和正序阻抗不相等,且將隨著連接方式和鐵芯結構型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數值。